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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经开区土地沦为敛财工具、不堪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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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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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邵阳市经开区土地沦为敛财工具、不堪至极!

    广大网友:

    我们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鸡笼村村民代表:陈春晖,党员身份证号码:430511196***553X,电话:15367630182.肖坤明,身份证号码:430511197***5535,电话:13807397409.邹百胜,身份证号码:43051119***5590,电话:13789163287.一群因土地F·B遭受不公的受害者!

    一、无权征收、批文失效,暗箱操作掩盖基本农田被征事实,长期撂荒、满目疮痍,利国利民项目沦为赤裸裸的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

    根据湘政办法(2011)23号文件,各级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类似机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不宜作为征收主体。邵阳市经国务院行政备案和行政编制市内设双清、大祥、北塔三区,我们村所在的邵阳经开区不是一级人民政府,无权从双清区划一镇十村成立昭阳片区行政辖区和设立自然资源分局职能机构实施征地拆迁。经开区所开发占地全部属双清区辖内,应由双清区政府和双清区土地主营职能机构双清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实施,即便如此在邵阳经开区国土部门的的暗箱操作下一场充满F·B、肮脏与贪婪的拆迁运动仍然被运作、操控。

    2020年“三一生态汽车城”入驻我们所在的鸡笼村5、6、7、8、13、14、15七个组建设征收耕地千余亩,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基本农田:有土地承包经营证,延期承包合同书、农业税基本情况表,“三一项目征地原始记录表”等证明文书。然在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韬、邵阳市经开区昭阳片区书记(现双清区区委副主任)唐朝晖等人的操控下基本农田也无一例外的在没有国务院批文的情况下被征收。经查: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2020年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项目征收:水田(基本农田)122.9625亩,田坎19.2675亩(共142.23亩):被投诉人“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邵阳市2020年第40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基本农田11.6799公顷(计172.1785亩)、田坎1.552公顷(共195.459亩),二批次征基本农田337.699亩,同时将征用毁占耕地搁荒闲置至今,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应该对这些祸国殃民的官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2020年五月开启“三一”项目拆迁,其拆迁鸡笼村房屋172栋(4人户共计688人),拆迁时邵市政发(2018)11号文已实施执行2年9个月,邵市政发(2013)2号文件已废止,为使被拆迁村民得到依法足额补偿,2020年7月16日邵阳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邵阳市2020年第三十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邵补字JK(2020)12号)四、拟好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一)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的规定执行。(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层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构)筑物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的规定执行。地方F·B官僚为达到制乱巨贪,公然叛离党的宗旨,拒不执行(2018)11号,继续使用(2013)2号文拆迁给被拆迁村民人口补助费2万元。(2018)11号第38条:购买政府安置房补偿标准为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按50m2/人x1500元/m2计算(75000元/人)。官僚团伙贪赃、侵吞被拆迁人补助费55000元/人,共贪(688人x55000元/人)3784万元。在国土部门的的信息公开中也明确2020年鸡笼村征地的三一项目包含在“邵阳市2020年第3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该批次实施细则即使用文件为《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官僚自知露出破绽,害怕受到法律追究、制裁,2023年7月12日作出为与邵经开发(2017)89号实施细则配套,使用(2018)11号按上级要求不能制定实施细则,使用邵市政发(2013)2号文拆迁作出说明,开脱法律追究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令禁止闲置土地,两年未使用的应予收回复耕,三一项目征收千余亩耕地已经四年的一直未使用,如此大规模的土地被荒废何其令人心疼不已、又何其罪孽深重!

   

    全体村民联名举报书

    二、相互勾结、欺下瞒上,弄虚作假、巧取豪夺,优亲厚友、利益寻租,敛财无度、怨声载道、祸害一方、坑害至深,唐朝晖就是这场民愤的始作俑者!

    以唐朝晖为首的官僚团伙为达到F·B贪藏的目的,肆意在鸡笼村毁征耕地千余亩,大肆毁拆民房百多栋,并故意规避市政府于2018年11号文件而采用〔2013年2号〕已废止的文件拆迁,克扣、贪藏人口补偿就(172户×4人×55000元=3784万),设施补偿未计,拆迁中大耍伎俩,违章的算合法的,而合法的又得不到补偿。

    同一项目工程同一地方迁坟补偿款标准截然不同,鸟山村补偿标准是5000元/棺,而鸡笼村只有2200元/棺,其中差额又去向了何处?

    矛盾款的补偿弄虚做假,同一个户分人分户造册,以此骗补。欺上瞒下,自制《放弃听证决议》是一人一支笔签字所为,视群众利益如草芥。弱势村民2017年前一次性同一时间段建的房子办不到证,只可算400元每平方米,而部分人的房子可算全额合法补偿,甚至还有一户可多证补偿,把国家的补偿政策作为个人满足私欲、敛取钱财工具,是政治的F·B、更是法制的无能!

   

    三、徇私舞弊、账目不公开、利益输送、小权大用、小腐巨贪,反腐最后一公里任重道远。

    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鸡笼村总支书记(现双清区渡头桥镇鸡笼村总支书记)邹文科在这场征收中更是赚得盆满钵满。农村非法“一户多宅”认定办法: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提出申请不得另行分户;建新未拆旧的,骗取审批手续建造的。邹文科父母只有邹文科一男儿,有房有证,邹文科利用特权将房产转到邹文科名下,又以职权串通以其父名审批新建房一栋(2018年前)办有证。2017年至2018年间申请拆迁,2020年“三一”项目入驻建设拆迁邹文科的房产得全额补偿,村民与邹文科同时间段建的房屋按违章无证房补偿,法治的天平再一次向权力倾斜。

    鸡笼村是邵阳经开区昭阳片区所辖村,经开区管理混乱、财政亏损大。2022年12月2日邵市政函(2022)116号文剥离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邹文科乘机作案,鸡笼村村支两委共八人,2022年11月村级财务公开:村干部报酬120800元。村级干部报酬人均达15100元/月。村干部工资应该由上级政府发放,不应在村财务报销,这些“带头人”成为村里最大的硕鼠。另外,征地拆迁遗留相关矛盾有待调处,矛盾款的发放根据矛盾大小、实际、差距、难度、据实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化解。邹文科调处矛盾拒不据实化解,而是凭关系感情给予补偿款。邹文科可将家庭、夫妻剥离分别双重发放矛盾款。从村干部的工资到矛盾款的发放、再到个人骗补,邹文科手中的权利可谓是无孔不入、无处不用,积怨极深!

   

    不切实际的诡言狡辩

    四、恶意抵赖、诡言狡辩、监管失责、流于形式、上下串通、层层包庇,诉告无门!

    多年来我们代表鸡笼村百多户为维权而逐级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几年了都得不到一点相应的回复,层层受阻、层层官官相为,2023年10月16号渡头桥镇政府流于形式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包案人李少伟虽然认定使用政策错误,但镇党委书记曾前胜完全背离党的宗旨,搞地方割据说“邵阳市四区在2020年5月前还没一个项目使用过邵阳市2018年11号文件进行拆迁”,由此可见党的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如实地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则是第一责任,难道市四区没用2018年11号文件拆迁就是合法、合规吗?不是违法吗?又是哪级政府给的权力呢?万般无奈我们抱着最后的希望进京信访,材料转到了邵阳市双清区纪委,以“事实都不属实”草草了事。双清区第二纪检监察室承办人陈龙更是不厌其烦的声称“一切责任我负”,更为恶劣的是渡头桥镇政府以岳公民镇长岳公民为首,带领4位干部(包括人大主席姚技术、政法委员李少伟(已调离))到湖南师范大学(陈春晖的儿子学校),湖南工业大学(邹百胜儿子学校)去恐吓,威胁学生,以此达到息访的目的,嚣张至极!

    习主席强调“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邵阳经开区土地乱象多年来可谓“腐、贪、恶”俱全,极大的破坏了党和基层人民群众的关系,性质恶劣、影响败坏、丧心病狂,国法不容!恳求社会各级正义人士关注此案、共同发声给予声援,为社会不公鸣不平、为法治进步呐喊、助威!

   

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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