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群众向党中央提建议
受害群众向党中央提建议尊敬的以习总为核心的党中央、政治局七常委:
受害群众向党中央提出工作建议:
一、针对群体性诈骗案件的办理,在政法系统及有关单位设立专门的“三个效果评估委员会”。办案前,有关办案领导必须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指导,明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然后,在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伟大论断指导下进行办案实践。
二、针对动机清晰、性质恶劣、危害巨大的诈骗案件当事人,坚决恢复死刑并坚决立即声势浩大地执行死刑,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三、针对执法、司法过程当中“错误倾向极其明显”、违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精神的行为,一定要实施严肃问责(最好果断快速地执行死刑),以提高“打击政法队伍内部害群之马”的打击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令人服气的公平正义”。
针对支撑上述建议的事实,全国各地广泛存在,无法赘述。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广大受害百姓内心极其不服气,问题的根本,在于执法司法关键环节上的主要责任人无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的是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真理,从而导致有关领导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不能体现党的主张和广大受害群众共同意愿。
举例:号称占据上海电影投资诈骗行业半壁江山的陈式章,光是报案查明的诈骗金额就4.99个亿(实际远远不止这个数额),而被判仅仅12年,这一判决结果,导致犯罪分子的家属和亲友几乎欢呼雀跃,而广大受害群众怨声载道,甚至,有的受害群众调侃道:“这样的轻飘飘的判决结果,搞得我都想从事诈骗行业了......”如此严重的犯罪却被判的如此轻佻,不得不令广大受害群众质疑并愈发痛恨“司法F·B”。
建议人:146名受害群众
2025年3月10日
受害群众监督并批评亓延军
——受害群众第16次维权发声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亓延军同志: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亓延军同志:
分管日常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亓延军同志:
公安部督察长亓延军同志:
先说事实:2023年9月13日以来,因华瑞公司(实控人陈立雄背景强大,曾受邀参加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私人家宴)对大仟公司和广大受害百姓的“抢劫行为”致使我们这些受害百姓向北京市公安局和时任贵局“一把手”的您16次寄出维权发声材料。其中,针对贵单位“错误的倾向性执法指挥第一责任人的系列问题”多达9次追问,而当时,您作为北京市公安局“一把手”,从来没有认真地作出正面答复。当时,您作为北京市公安局“一把手”,让下面人用极其不负责任的答复作出了“始终回避关键问题”的敷衍。对此,我们这些受害群众都十分恼火,我们认为,您作为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一把手”,应该承担领导责任!您本人说说,这是不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什么要回避问题的关键内容?
亓延军同志,我们受害群众有一些问题想问问您,如果有错怪您的地方,欢迎您对我们进行批评指正。问题如下:
一、亓延军同志,在长达544天的时间里,针对我们的多次问话,您为什么迟迟不作出针对性答复?不敢答复?不能答复?还是不想答复?站到受害群众的角度想,面对多次追问而顽固地拒不答复,您会不会怀疑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一把手”的亓延军同志可能涉嫌问题?难道,我们对由您担任“一把手”的贵单位提出的问题不是合情合理的问题吗?既然合情合理,您为啥不回答?您本人在陈立雄作为实控人的华瑞公司有无暗股或者干股?您是不是华瑞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不是有更大的“老虎”给您施压使得当时贵单位办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谁给您施压的?目前,一心想给受害群众解决问题的大仟公司林鹏被抓了,受害群众维权无门,而对大仟公司和广大受害百姓实施“抢劫行为”的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座上宾”???却优哉游哉,逍遥法外。您觉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的是这样的“政治效果”吗?要的是这样的“社会效果”吗?要的是这样的“法律效果”吗?
二、亓延军同志,当前,一心想解决广大受害百姓诉求的大仟公司林鹏已经被抓,这一“法律效果”使得对广大受害百姓“实施抢劫”的华瑞公司及其一帮“法律流氓”却逍遥法外。这是您心中想要的“法律效果”吗?这样的“法律效果”,令广大受害百姓愤怒到极点了!受害百姓认为,这样的“法律效果”,不要也罢!必须明确,“法律效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不对?如果所谓的“法律效果”不能体现党的主张和广大受害群众的共同意愿,那,要那样的“法律效果”有什么用呢?
三、亓延军同志,受害百姓认为,“政治效果”的核心要义是“党的领导下实现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普照每个人的内心”;“社会效果”的核心要义是“人民群众心服口服(或者心情舒畅)前提下的社会各方面有序运行”;而“法律效果”,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这样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受害百姓这样理解,您是否认同?如果您对我们的理解持批评态度,请您尽情批评,我们愿意把您的批评和我们的认识分享给党中央全体领导同志。我们坚信,我们的认识是正确的,因为,我们是在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真理”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和您论理的。
四、亓延军同志,您知不知道,林鹏被抓了,有受害百姓去华瑞公司要钱,华瑞公司以“我们拿你们的钱,既无证据,又无合同,恕不接待”为由,把我们这些受害人踢得远远的!这就是铁的事实!看看吧,这,就是当时您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北京市公安局整出来的“法律效果”!假如您能做到“以百姓心为心”的话,您觉得这样的“法律效果”是受害百姓想要的法律效果吗?广大受害百姓认为:鬼才想要这样的“法律效果”!林鹏被抓后,林鹏的妻子小菊为了证明她们两口子是真心想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于是,去华瑞公司维权,后来,小菊的维权行动又被警察镇压了。受害百姓很纳闷:为什么一心想给受害百姓解决问题的好心人总是被镇压呢?为什么没有人去镇压华瑞公司那些“法律流氓们”并且让这帮家伙给受害百姓解决问题呢?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呢?
受害百姓十分痛恨北京市公安局涉嫌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倾向性执法指挥的第一责任人!
146名受害群众表态:以上内容都是我们的真心话,我们对上述表达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146名受害群众: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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