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执行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我们知道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可以不用被关押,但是也是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而此时该犯罪分子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不得再次犯罪。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对于管制执行期间的再犯问题,接下来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向你详细的讲解。一、管制执行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1、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中,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的,应当在治安拘留执行期满后继续执行管制,治安拘留时间不计入管制期限;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继续执行管制。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是犯罪分子再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由于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不属于同一刑种,执行的方法也不同,如何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刑法中尚无具体规定,因此,“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
二、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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